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辅具)服务中心为市残联下属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0人,现有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从专项收入中安排列支。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就业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中央、省属在黄单位的市属单位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市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服务、康复人才的培养、康复机构的管理,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二、预算安排情况
市残联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2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占11.9%;项目支出1850万元,占88.1%。
基本支出预算25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三、预算增减变化
市残联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620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因工资调资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基建项目将于2017年立项实施,增加了基本建设费用。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市残联事业单位“三公”经费15万元,比2016年增加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有1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万元,因2016年中残联配发了一辆残疾人辅具车给市残疾人康复(辅具)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共有车辆3台,小车2辆,辅具车1辆。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残联事业政府采购预算823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814万元。除印刷、车辆维修、会议费、办公家具等采购目录项目纳入到采购范围,还将残疾人培训及残疾人辅具购买、康复中心基本建设申报了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20811款):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附:市残联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