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的说明
2016年单位没有人员因公随团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人数为0。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了1.45万元。
二、在预算批复下达后20日内未及时公开信息的说明
单位财务与信息公开科室就预算公开上网工作衔接没做到位,导致2016年预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今年以来,我单位着重加强了财务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了财务人员队伍,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公开,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