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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5  来源:  

  2015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力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发展纲要,实施系列计划,积极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着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圆满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深入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承办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实施“十百千万残疾人创业”计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进万家计划、人才聚集计划和残疾人重大节日宣传计划;实现新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全省完成1万人次岗位培训;重点扶持建设25个市(县)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据此,全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编制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的丰富内涵,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起草出台我省具体实施办法。

  2.编制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残疾人服务专章等规划。成立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和“十三五”发展纲要文件起草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调研,统筹两个文件起草工作,重点推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争取更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能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

  3.探索制定小康进程目标评估指标和考核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融入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将残疾人养老服务、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服务等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范围。

  二、圆满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

  4.扎实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残联专项调查通知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分层级加强调查员的培训,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努力做到乡不漏村、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最大限度提高调查对象的覆盖率,加强数据审核,减少统计信息的误差率,按时间节点录入数据。逐层落实残工委主任、残联理事长“双签字”责任制,省残联将加强调查工作督办与考核验收,确保国家任务完成质量。

  5.巩固“基础管理建设年”成果,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建设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即将出台的“基础管理提升年”建设活动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办法。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提高预算决算管理水平,抓好编制依据、决策程序、跟踪问效等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资产登记、使用监督、增添与报废等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与监管责任,抓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等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新任理事长培训、优秀年轻残疾人干部培养、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业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

  6.深入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以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为核心,进一步整合残疾人基本需求、服务业务和相关数据,搭建湖北省残疾人服务信息网络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积极与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对接,实现残疾人民生数据共享,为做好精准服务残疾人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技术支撑。加强省残联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无障碍改造。

  三、做好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承办和宣传工作

  7.举全力承办好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成立湖北省筹备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承办工作和宣传工作。

  8.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技能竞赛。严格按照竞赛项目考核标准,制定科学的训练课程和激励机制,聘请高水平师资,切实做好我省参赛选手选拔、集训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9.精心谋划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湖北展示篇,全面展示湖北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技能展示、产品展销。认真组织办好职业技能大赛期间的残疾人就业招聘会。

  四、突出重点项目,实施系列计划

  10.实施“十百千万残疾人创业计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开展残疾人创业培训,在全省扶持建立10个残疾人创业品牌基地、200名残疾人创业小老板小店主、1000名残疾人创业能手、新增10000名残疾人就业岗。

  11.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进万家计划。逐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在全省开展残疾人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帮助困难残疾人实现日常生活自理,达到自立。

  12.实施人才聚集计划。科学编制残联系统人才、残疾人干部及各类残疾人专门人才发展计划,制定准入标准,建立1000名残疾人人才库,完善残疾人事业各方面人才队伍结构,为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13.实施残疾人重大节日宣传计划。抓住“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各类残疾人节日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人道主义精神、现代文明残疾人观的宣传与传播,统筹重要政策、专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典型以及关键节点的新闻宣传,加强宣传活动整体设计,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适时推出有深度的重点报道。

  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4.加强残工委工作,贯彻中央2015年4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争取省政协对《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开展视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保障残疾人在兜住底、补短板、保基本、广覆盖方面的合法权益。完善县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机制,协调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

  15.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等载体,建立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拓宽残疾人信访渠道,建立各级残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重大信访事件一把手亲自处理制度,加大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力度。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

  五、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16.利用“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节点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推动残疾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措施,实施O—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为3000名0-6岁残疾人儿童提供免费康复,加强定点机构、政府采购和经费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继续抓好各类康复项目的规范管理与服务绩效评估,提高康复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康复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对定点康复机构实行优胜劣汰,动态化管理。加强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推动把残疾人康复进社区。加强全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站的规范化建设,提升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能力,为1万名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具适配。

  17.以深入落实《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为重点,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湖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残疾儿童资助范围,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特殊机构,努力增加残疾儿童入园机会。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办学特色鲜明的特殊教育学校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招收残疾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强残疾学生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做好残疾人学生高考录取工作。

  18.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积极争取加快修订《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落实无障碍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监管,全省每年为约50000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进一步推动电视台增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或字幕,推动制定帮助聋人、盲人无障碍获取信息的扶持措施。

  19.认真落实我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创新残疾人就业中介服务模式,探索向市场购买就业服务路径,切实帮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各级残联要结合实际开展好2015年就业援助月活动。2015年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1万人次。继续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2015年实现为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0.继续实施好《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落实国家五部委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各级残联与扶贫部门关于残疾人贫困户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落实帮扶项目和措施。巩固残疾人扶贫工作督导互查成果,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贫困监测体系和减贫考核范围。做好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全年为20万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

  21.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支持武汉、孝感做好全国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助残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指导宜昌市、鄂州市、武汉市武昌区做好全国试点工作,推动残疾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大局。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为重点,推进“强基育人”工程,实现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全达标。全省创建22个残疾人工作示范社区。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和专职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实现新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全省完成1万人次岗位培训,支持200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参加中国残联网上在线培训。重点扶持25个市(县)新建或扩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县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深入开展志愿助残工作,打造志愿者活动品牌。组织实施好总资金1000万港币的长江新里程三期“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进一步完善市(州)、县(市区)残联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大型企业残联工作,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工作,完成对口援疆援藏工作任务。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办证率。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22.抓好参赛运动员集训工作,全力备战全国残运会和特奥会,争取取得好成绩。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开展第五次残疾人健身周、第九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加强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活跃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和竞技体育运动。做好重大赛事组织工作,分级分类,逐步建立教练员、运动员梯队,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专门人才队伍,积极备战2016年里约残奥会。

  23.积极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出台全省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措施,拓展工作领域,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典型引路,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推进文化进社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开展好《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学习宣传月,帮助和指导残疾人书屋开展全省“十佳励志书屋”争创工作。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书法、摄影等文化赛事。举行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打造“我梦最美”文化品牌。

  24.充分发挥残联作为各级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和联合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六、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思想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25.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残疾人阅读推广工作,努力扩大残疾人无障碍获取信息、知识、开展阅读的覆盖面。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和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继续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推进适合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进社区、进家庭。建立重大舆情上报制度,开展网上舆情监测工作。

  26.加强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巩固首届“助残文明号”创建成果,选拔推荐部分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发挥“助残文明号”作用,示范引领社会助残。在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的基层站点中,选拔部分代表向省文明办推荐作为省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示范点。

  27.组织开展2015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基地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的作用,统筹谋划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亟需的基础课题论证及组织工作。针对6个重点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实施省残联口述史编撰工作。

  28.进一步优化残联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直属单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服务实力和辐射带动力。

  七、巩固整顿“四风”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29.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并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建设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省残联机关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开展“六型机关”建设。建立省残联会领导、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基层残联、残疾人、残疾人协会制度,深入到困难多、条件艰苦的“老、少、山、库、穷”等地区,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了解残疾人呼声,解决具体困难,撰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建立调研成果交流利用制度,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和思路。

  30.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主席团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凡重要决策、重要项目、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前充分沟通酝酿,决策时集体深入讨论,决策后抓紧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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