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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7-05-14  来源:省残联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称“规划”)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共享,以贫困地区和困难人群为重点,努力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这充分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实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这一原则,《规划》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继续作为专门一章予以强调,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明确了10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这为“十三五”时期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帮助残疾人脱贫解困,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有力保障。

  一、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托养照料和无障碍等在内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专门一章予以强调,有力推动了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十二五”时期,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本福利补贴制度框架,2000万人次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将从中受益。帮助588万贫困残疾人实现了脱贫,中央财政支持139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为175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56万。1000万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1350多万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康复服务,为420多万人次残疾人提供了托养照料服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45000多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城乡无障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但是目前,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仍然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块短板,必须在“十三五”时期加快补上这个短板,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走上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发展的轨道。

  二“十三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部署安排,“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服务项目清单保障供给。《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和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纳入了规划的主要指标体系。《规划》还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无障碍环境支持等十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规定了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和支出责任等。要按照重点任务和清单的要求,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稳步提高残疾人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二是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规划》要求“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对于残疾人服务而言,要以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加快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融合教育、就业补助以及服务效果反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并且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与其他各领域制度的衔接配套,使残疾人服务的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要创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模式。《规划》提出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按照这一要求,“十三五”时期要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要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同时,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及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四是建立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规划》要求“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与这个要求相比,与标准化工作起步早、基础好的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相比,残疾人服务的标准化建设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十三五”时期要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教育、就业服务、托养、盲人医疗按摩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全面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评估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建立残疾人的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

  五是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规划》要求“十三五”时期要做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巩固健全”。《规划》提出了残疾人事业的保障机制建设的四个重点:基础设施方面,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人才培养方面,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人才队伍;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强化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信息化方面,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重点,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三、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

  《规划》明确中国残联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各级残联要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依靠政府、动员社会,组织完成好《规划》规定的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规划》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特别要做好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送到残疾人身边。

  (二)运用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反映残疾人需求,准确掌握基本公共服务的落实情况,逐步实现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为《规划》任务的落实、评价和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职能,建立《规划》中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任务目标的实施机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纳入各有关部门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残联承办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要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效率。

  (四)履行牵头责任部门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按照《规划》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基础信息收集分析,开展年度统计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等工作。积极鼓励残疾人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要以实施《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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